考 試 大 綱 說 明
一、根據《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和《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本考試大綱是屬于國家職業資格的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編寫、公布。
二、本考試大綱是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提高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能力,發揮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在房地產市場中的積極作用,評價具有中國特色的房地產經紀人才,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為指導,從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崗位職責和房地產經紀業務實際操作出發,主要考核參加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以下稱應試人員)是否具備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所需的基本專業知識、素質和能力。
三、本考試大綱規定了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的《房地產經紀綜合能力》《房地產經紀操作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目的、考試內容、考試要求以及題型題量,是應試人員復習備考的依據,也是考試命審題的依據,還是編寫相關考試輔導用書的依據。
四、本考試大綱中的《房地產經紀綜合能力》科目主要考核應試人員對房地產經紀職業、行業、管理的了解與認知,以及運用有關法律法規和房地產專業知識提供房屋租賃、買賣、貸款、土地和房屋登記等服務所應具備的基礎知識的理解與掌握程度。《房地產經紀操作實務》主要考核應試人員對房地產經紀業務類型和流程、搜集交易信息、簽訂經紀服務合同、實地查看房屋、代擬交易合同、結算交易資金、房屋交驗、經紀延伸服務等業務流程以及經紀服務禮儀的理解與掌握程度。
五、本考試大綱中各個科目的考試要求,將考試內容分為掌握、熟悉、了解三個層次。在考試內容中,掌握的部分約占60%,熟悉的部分約占30%,了解的部分約占10%。
六、本考試大綱對各個科目的題型、題量做了具體說明。2個科目均采用閉卷、計算機化考試(簡稱機考),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并提交答題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