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分幾種類型,有什么區別?
登記類型包括初始登記、延續登記、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
初始登記:取得職(執)業資格證書后首次登記,或者登記被注銷、取消后重新登記的,應當申請初始登記。(執業機構從無到有)
延續登記:登記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于登記有效期屆滿前90日內申請延續登記。(執業機構無變化)
變更登記:在登記有效期內,受聘機構、受聘機構名稱、個人姓名等登記證書所載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執業機構等發生變化)
注銷登記:不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或有不予登記情形發生的,應辦理注銷登記。(不再執業)